1. 股东会决议日:115/05/27 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包含佳世达科技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陈其宏、曾文兴、田芝颖,以及骆秉宽、张钦栋、王国强、魏仁裕等)。 3.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详列各董事兼任之佳世达集团相关企业董事长或董事职务)。 4.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及其代表人职务期间。 5. 决议情形:经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之出席,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之同意照案通过。 6. 大陆地区事业之营业:法人董事佳世达科技代表人陈其宏、曾文兴。 7. 大陆地区事业名称及职务:明基医院管理咨询、南京明基医院、苏州明基医院、明基逐鹿软件等。 8. 大陆地区事业地址:南京市及苏州市相关地址。 9. 大陆地区事业营业项目:医疗服务、管理咨询、电脑信息系统研发。 10. 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 11. 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无。 12.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