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5。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台钢科技控股法人董事及其代表人、前劲投资代表人、鑫永洋科技代表人、高宏杰、许杰、朱俊雄。3.许可项目:各董事兼任之相关公司职务。5.决议情形:依公司法第209条规定,经股东常会通过,在无损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解除竞业行为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