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发生日: 115/05/04 2. 公司名称: 力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 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 本公司 4. 相互持股比例: 不适用 5. 发生缘由: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认购国内寿险公司发行之次顺位公司债额度,在新台币20亿元额度内以一次或分次认购次顺位公司债,投资计划运行期间至115年12月31日止。 6. 因应措施: 无 7. 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