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5/04 2.公司名称:力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1)依本公司国内第1次私募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及转换办法办理,固定票面年利率为0.9%,自发行日(含)届满3个月之日(民国113年09月07日)起每3个月付息一次。 (2)债息基准日为115年06月07日,本转换公司债最后过户日为115年06月02日,停止过户暨停止转换期间为115年06月03日至115年06月07日,债息发放日为115年06月15日。 6.因应措施:依发行条件支付利息。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