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5/07 2.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 创见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否 4.发行总额:发行总面额上限为新台币参拾亿元整 5.每张面额:新台币壹拾万元整 6.发行价格:采竞价拍卖方式办理公开承销,底标暂定以不低于票面金额之102%发行, 实际总发行额依竞价拍卖结果而定。 7.发行期间:三年 8.发行利率:票面利率0% 9.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不适用 10.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充实营运资金 11.承销方式:采竞价拍卖方式办理公开承销 12.公司债受托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 13.承销或代销机构: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发行保证人:不适用 15.代理还本付息机构: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 16.签证机构:不适用 17.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 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并报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18.卖回条件: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并报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19.买回条件: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并报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20.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 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并报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21.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 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并报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22.其他应叙明事项: (1)因资本市场筹资环境变化快速,为掌握订定发行条件与实际发行作业时效,本次 发行国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之发行面额、募集金额、发行条件、转换办法与 发行价格之订定及本次计划所需资金总额、资金来源、计划项目、资金运用进度、 预计可能产生效益及其他发行相关事宜,如遇有法令变更,经主管机关修正或因应 主客观因素而需修正时,拟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全权处理之。 (2)配合本次发行国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之发行作业,拟授权本公司董事长 代表本公司签署一切有关发行国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所需之契约及文档, 并代表本公司办理一切相关发行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