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115/05/29。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经理人姓名及职称:邹旭升先生(中华开发资本副总经理)、陈怡如女士(中华开发资本副总经理)。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邹旭升先生:飞涨私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来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喜阳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怡如女士:元渠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未来绿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丽本资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乾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来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经理人职务期间。5.决议情形:除有利害关系之董事回避外,其余出席董事同意通过。6-9.大陆地区事业:不适用。10.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无。11.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不适用。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