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 台中市西屯区市政路400号之不动产使用权资产 2. 事实发生日: 115/4/28~115/4/28 3. 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5年4月28日 4. 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 交易单位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1. 租赁面积: 450.34坪,停车位8个。 2. 每单位价格: 办公室租金第1~2年每坪每月平均约新台币3,193元,平面停车位每个每月约新台币4,300元,机械停车位每个每月约新台币3,400元。办公室租金第3~5年每坪每月平均约新台币3,289元,平面停车位每个每月约新台币4,429元,机械停车位每个每月约新台币3,502元。 3. 每月租金金额: 第1~2年每月租金新台币1,467,938元(含停车位),第3~5年每月租金新台币1,511,976元(含停车位)。 4. 使用权资产金额: 新台币72,542,347元。 6. 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 交易相对人: 凯基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 与公司之关系: 关系人。 7. 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1. 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 因应业务需要,原址续租5年。 2.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 丰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3. 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无。 4. 前次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民国111年3月18日;总价(含停车位)为新台币493,843,517元。 8. 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9. 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列情形): 不适用。 10. 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1. 交付或付款条件: 每月支付一次,115/6/1 ~ 117/5/31 每次支付金额新台币1,467,938元,117/6/1~ 120/5/31 每次支付金额新台币1,511,976元。 2. 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无。 11.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1.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 原址续租议价。 2. 本次交易之参考依据: 依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出具之不动产估价报告书议定。 3. 决策单位: 董事会。 12. 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宏邦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 13. 专业估价师姓名: 李青塘 14. 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108)北市估字第000278号 15. 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 否或不适用 16. 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 否或不适用 17. 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不适用 18. 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 不适用。 19.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20. 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21. 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2. 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23. 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业务需要。 24. 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 无。 25. 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 是 26. 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115年4月28日 27. 本次交易系向关系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 是 28. 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十六条规定评估之价格: 不适用 29. 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定评估之价格: 不适用 30.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不适用 31. 其他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