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联贷案债权。 2. 事实发生日:115/4/27~115/4/27。 3. 董事会通过日期:不适用。 4. 其他核决日期:核决层级为法金授信主管,日期为民国115年04月27日。 5. 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转让美金参仟万元整。 6. 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1)交易相对人:南洋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与公司之关系:非关系人。 7. 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等:不适用。 8. 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等:不适用。 9. 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无。 10. 处分利益(或损失):无。 11. 交付或付款条件、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依联合授信合约相关规定及一般联合授信市场之惯例办理。 12. 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为本行内部最终审核单位核定,相关条件依联合授信合约及一般联合授信市场之惯例办理。 13. 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每股净值:不适用。 14. 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之数量、金额等:不适用。 15. 迄目前为止,有价证券投资占总资产及权益之比例:不适用。 16. 经纪人及经纪费用:不适用。 17. 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授信资产配置之管理。 18. 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不适用。 19. 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20. 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不适用。 21. 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不适用。 22.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不适用。 23. 会计师姓名:不适用。 24. 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不适用。 25. 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6. 营运模式变更说明:不适用。 27. 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不适用。 28. 资金来源:不适用。 29. 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不适用。 30. 其他叙明事项:本公告相关新台币金额系依115年4月23日美金:新台币汇率1:31.514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