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6/11 2.公司名称:全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为配合公司长期发展策略及营运需求,拟购置土地作为建置厂房使用, 并授权董事长于交易金额不超过新台币陆亿元额度内,全权处理土地购置相关事宜。 6.因应措施:将依本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进程」办理。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