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4/24 2.原公告申报日期:114/12/04 3.简述原公告申报内容: 本公司于民国114年12月4日经董事会决议通过与英属开曼群岛商英特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份交换案,并于115年1月19日重讯公告调整暂定股份交换基准日为115年4月24日。 4.变动缘由及主要内容: 依据114年12月4日董事会决议及股份交换合作契约书约定,若因实际情况有调整股份交换基准日之必要,授権本公司董事长与英特磊科技共同协商调整之。英特磊科技已于115年4月1日取得经济部投资审议司核准,本公司已于115年4月15日向台湾证券交易所送件申报受让他公司股份发行新股,依股份交换作业时程之需求,经双方共同协议拟调整暂定之股份交换基准日为115年5月5日。 5.变动后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无。 6.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