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云林县斗六市上海路1号4楼 2.事实发生日:115/4/27~115/4/27 3.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4.其他核决日期:核决层级:董事长 民国115年4月27日 5.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总坪数80.759坪。办公室租金新台币400元(含税)/坪/月,总金额新台币32,304元(含税)/月。使用权资产总金额:新台币1,846,358元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兆丰国际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系人 7.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业务需求,原址续租 10.交付或付款条件:租约期间:115年05月01日~120年04月30日。每6个月支付新台币193,824元 11.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依租赁双方议价,参考欧亚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之估价报告。依分层负责表由董事长核定 12.专业估价者事务所及金额:欧亚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估价金额:每月新台币34,888元(含税) 13.专业估价师姓名:黄志豪 23.取得之具体目的或用途:供营业使用 25.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