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律事件之当事人: 原告 - Nichia Corporation 被告 - Everlight Electronics Co., Ltd. 及德国子公司 Everlight Electronics Europe GmbH 2. 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称或处分机关: 德国杜塞道夫地方法院 3. 法律事件之相关文书案号: 4a O 9/25 4. 事实发生日: 115年5月22日 5. 发生原委 (含争讼标的): 本案系2012年至2017年间 Everlight Electronics Co., Ltd. 及德国子公司 Everlight Electronics Europe GmbH (下统称本公司) 与 Nichia Corporation (下称日亚化) 于德国进行专利诉讼之延伸进程,涉及日亚化欧洲已过期专利 EP936682 (德国 YAG 专利 DE69702929) 之损害赔偿争议。 6. 处理过程: 日亚化原向德国杜塞道夫地方法院请求损害赔偿约250万欧元,经本公司积极攻防,法院支持本公司部分主张,判决应赔偿金额降至163万欧元。 本公司尊重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纵使损害赔偿金额已大幅降低,惟本公司认为依法尚有争执空间,本公司将评估上诉。 7. 对公司财务业务影响及预估影响金额: 本案所涉日亚化专利已于2017年7月29日期满失效,对本公司现有产品及营运均无影响。 8. 因应措施及改善情形: 本公司认为依法尚有争执空间,将依法提起上诉,全力捍卫客户及股东权益。 9. 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