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实发生日:115/05/06 2. 接受资金贷与之: (1) 公司名称:信锦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锦) (2) 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永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信锦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 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65,849 (4) 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0 (5) 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31,630 (6) 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否 (7) 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31,630 (8) 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原因:董事会决议通过逐笔资金贷与。 3. 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 内容:无。 (2) 价值(仟元):0 4. 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 资本(仟元):1,442,686 (2) 累积盈亏金额(仟元):1,441,340 5. 计息方式:年息0%-3%。 6. 还款之: (1) 条件:一次或分次还款。 (2) 日期:依实际动支日期起算一次或分次还款。 7.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1,091,109 8. 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14.50 9. 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子公司本身 10. 其他应叙明事项:最近期财务报表系经会计师核阅115年第一季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