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的物:新北市板桥区艺文一街31号4楼及33号4楼。2. 事实发生日:115年5月28日。3. 交易金额:每月租金18万5,619元(未税),使用权资产总金额1,902万5,976元。4. 交易相对人:信义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5. 目的:做为房屋仲介分店之洽谈及成交签约据点。6. 租期:10年,自115年6月1日起至125年5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