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4/16 2.股东会召开日期:115/06/12 3.股东会召开地点:新北市三重区龙门路6号4楼(彭园餐厅) 4.股东会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频辅助股东会/视频股东会):视频辅助股东会 5.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本公司114年度营业报告 (2):审计委员会审查本公司114年度决算表册报告 (3):本公司114年度员工酬劳及董事酬劳分派情形报告 (4):本公司114年度盈余分派现金股利情形报告 (5):修订本公司「诚信经营守则」及「诚信经营作业进程及行为指南」报告 6.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承认本公司114年度营业报告书暨财务报表案 (2):承认本公司114年度盈余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讨论事项 (1):解除董事竞业禁止限制案 8.临时动议: 9.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04/14 10.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06/12 11.其他应叙明事项:(1)依公司法172条之1规定,本公司订于115年3月30日起至115年4月8日止, 受理持股百分之一以上之股东得以书面向本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提 案以一案及三百字为限,凡有意提案之股东务必于115年4月8日17时前 依规定办理提案手续,并叙明联系人及方式,以备董事会回复审查结果。 受理提案处所:伊云谷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新北市三重区三 和路四段111之32号7楼)。电话:(02)2280-1777。 (2)本次股东会股东得以电子方式行使表决权,行使期间为:自115年5月13 日至115年6月9日止,股东得迳登录台湾集中保管结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s://stockservices.tdcc.com.tw】,依相关说明投票。 (3)倘本次股东会于主席宣布开会前或会议进行中,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 可抗力情事,致视频会议平台或以视频方式参与发生障碍,无法召开或 续行会议时,若视频辅助股东会且扣除以视频方式出席股东会之出席股 数后,出席股份总数未达股东会决议之法定定额,本公司订于115年06月 15日上午九点整假新北市三重区龙门路6号4楼(彭园餐厅)延期或续行集 会;倘视频辅助股东会经扣除以视频方式参与股东会之出席股数,出席 股份总数达股东会开会之法定定额,本公司依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务处 理准则第44 条之20 第4 项规定,股东会将继续进行,不另作延期或续 行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