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东会决议日:115/05/29。2.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董事 Wilber Huang、昆睦投资代表人 邱琦晶、中华电线电缆代表人 陈岳宏、独立董事 查安娜、蔡惠丞、许智凯。3.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各董事兼任之其他公司职务。4. 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期间。5. 决议情形:经代表已发行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出席,经出席股东投票表决权过半数同意通过。6. 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