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15/05/13 2. 除权、息类别(请填入「除权」、「除息」或「除权息」):除息 3. 普通股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 配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55,999,988元,依目前本公司流通在外股数199,999,998股计算 ,即每股配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28元,依董事会前一营业日(115年5月12日)台湾银行 人民币兑新台币之即期汇率买入及卖出之平均价(NT$4.635)计算,每股配发现金股利约 新台币29.10780001元,实际发放现金股利之汇率系以股务代理机构以人民币兑换新台币 之汇率换算约当新台币现金股利金额为准。 4. 除权(息)交易日:115/07/23 5. 最后过户日:115/07/24 6. 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07/25 7. 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07/29 8. 除权(息)基准日:115/07/29 9. 债券最后申请转换日期:不适用 10. 债券停止转换起始日期:不适用 11. 债券停止转换截止日期:不适用 12. 普通股现金股利发放日期:115/08/28 13. 其他应叙明事项: (1)现金股利谨订于115年8月28日起,以汇款或挂号邮寄支票方式发放。 (2)现金股利于换汇为新台币后发放至元为止,元以下舍去,其畸零款合计数计入本公司 之其他收入,汇费及支票处理费(含邮资)由股东自行负担。 关键字: 重大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