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标的物名称及性质:Airbus ACJ220 商务机乙架。 2. 事実発生日:115/4/23。 3. 董事会通过日期:民国 115 年 4 月 23 日。 4. 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飞机乙架,共计美金 80,000,000 元 (约当新台币 2,559,600,000 元)。 5. 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Invicta Finance VII Limited,非关系人。 6. 交付或付款条件:依交易契约办理,所有权人为 CIFSC(SG)。 7. 本次交易决定方式:本案为交易相对人将标的物售予 CIFSC(SG) 后,由 CIFSC(SG) 以融资性租赁方式出租予承租人,故依帐面价值计算。 8. 取得之具体目的或用途:以融资性租赁方式提供予承租人使用。 9. 其他叙明事项:汇率换算为 USD 兑 NTD 31.995 元。租赁期满且付清租金后,所有权移转予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