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依规定期限公告申报之财务报告年季:114年度财务报告 2.未依规定期限公告申报之原因: 一.缘本公司未能于115/03/31董事会通过财报前,取得投资公司即 福兴公司提供其114年度经董事会通过及经签证会计师查核签 证之合法合规财报,致本公司签证会计师缺乏足够及适切之查 核证据而无法对采权益法评价之投资及其他相关投资损益之金 额进行判断,乃出具部分保留意见之查核报告书。本公司上市 有价证券因而遭证交所列为变更交易方法。 二.嗣本公司于115/04/01、04/09、04/16及4/29接连函催请采权益 法投资公司即福兴公司提供其114 年度经董事会通过且经会计 师查核签证之财务报告,本公司董事长亦于04/01及04/09另以 福兴公司董事身分请求公司召开董事会讨论114 年财报事宜, 但截至115/05/18 止,均未获置理,以致于本公司仍无从提供足 够且适切之查核证据供签证会计师就114 年度财务报表涉及福 兴公司之会计项目予以重新查核并更新查核意见。因此之故, 证交所通知本公司上市有价证券停止买卖在案。 三.本公司股票停止交易后,福兴公司受推举代行董事长职权之董 事召集115年05月06日董事会,监察人复亦列席,乃于本次 董事会决议推选福兴公司董事陈建(本公司董事长)任福兴公 司董事长,并且决议拟定115年05月22日召集股东临时会解 任暨补选监察人,及委任会计师为查核等项。是新任董事长将 依福兴公司上开董事会决议,委任专人申请变更登记,并办理 股东临时会选举监察,嗣经登记完成,将尽速以福兴公司登记 负责人身分确认金融机构资产、调查负债。此外,新任董事长亦 已发函向前任负责人黄立中先生索取福兴公司财报所需数据, 之后另将发函予福兴公司之前委任会计师,以调取福兴公司财 务信息及相关凭证,以核比历来所得之福兴公司财报有无需要 修正,待取得足够财务信息后完成财报编制,继而委任签证会 计师依法查核福兴公司财报,待完成查核后,将提供合法合规 财报及会计师查核报告予本公司,以办理重行公告申报作业, 期有效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四.另本公司业向主管机关申请展延114年度财报之申报期限,尚 未接获主管机关通知,待收到通知后将另依法公告之,并予陈 明。 3.因应措施:无 4.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