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4/28 2.捐赠原由:为提升集团形象,善尽社会责任,增进社会福祉 3.捐赠金额:新台币50万元 4.受赠对象:中钢集团教育基金会 5.与公司关系:母公司为主要捐助人 6.表示反对或保留意见之独立董事姓名及简历:无 7.前揭独立董事表示反对或保留之意见:无 8.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