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实发生日:115/04/24 2.公司名称:中国石油化学工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不适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再次处分高雄市投资性不动产土地案,并授权董事长进行后续相关事宜。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