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5/22 2. 名称:无担保主顺位金融债券,以实际发行条件为主。 3. 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否 4. 发行总额:本债券将于核准后十年之期间内于循环额度总额内视发行时市场状况发行。 5. 每张面额:视发行时市场状况而定。 6. 发行价格:视发行时市场状况而定。 7. 发行期间:视市场及本行资金状况而定,债券天期不超过四十年。 8. 发行利率:视发行时市场状况而定,得采固定、浮动、零息等。 9. 担保品之种类:无 10. 募得价款之用途:支应放款及投资业务及充实流动性。 11. 承销方式:视发行时市场状况而定。 12. 公司债受托人:不适用 13. 承销或代销机构:视发行时市场状况而定。 14. 发行保证人:无 15. 代理还本付息机构:本行或还本付息代理机构办理。 16. 签证机构:视发行时市场状况而定。 17. 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不适用 18. 卖回条件:视发行时市场状况而定。 19. 买回条件:视发行时市场状况而定。 20. 附有转换者之换股基准日:不适用 21. 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不适用 22. 其他事项:循环发行金融债券包括链接各式衍生性金融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