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金融机构债权(放款) 2.事实发生日:115/4/17~115/4/17 3.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4.其他核决日期: 核决层级:资深授信人 民国114年12月22日 5.交易单位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不适用 不适用 USD10,000,000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 Bank of China (Hong Kong) Limited 2. Hua Nan Commercial Bank, Ltd., Offshore Banking Branch 3. KGI Bank Co., Ltd. [...等19家银行] 19. COTA Commercial Bank, Ltd. 非关系人。 7.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 不适用 8.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 不适用 9.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 不适用 10.处分利益(或损失)...: 无。 11.交付或付款条件...: 付款条件: 依合约办理。 重要约定事项: 依合约办理。 12.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 为本行内部最终审核单位核定,相关条件依合约及一般市场惯例为之。 13.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 不适用 14.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 不适用 15.迄目前为止,依...: 不适用 16.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不适用 17.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活络债权资产组合。 18.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不适用 19.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20.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1.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不适用 [22-26 不适用/否] 27.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 例行性业务 28.资金来源: 不适用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不适用 30.其他叙明事项: 本交易系依115/4/15之汇率计算(USD 1=NTD 3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