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变更日期:115/05/13 2.原计划申报生效之日期:114/05/29 3.追补发行之日期:不适用 4.变动原因: (1)本公司民国114年5月29日股东常会通过不超过1,500,000股额度内私募普通股, 于股东会决议之日起一年内,一年内一次或分次(最多不超过三次)办理。 (2)本公司民国115年05月13日办理第一次私募后,私募普通股剩余额度942,675股, 因在剩余发行期限内无继续办理私募普通股之计划,故不继续办理,本案将提 115年度股东常会报告。 5.历次变更前后募集资金计划:不适用 6.预计运行进度:不适用 7.预计完成日期:不适用 8.预计可能产生效益:不适用 9.与原预计效益产生之差异:不适用 10.本次变更对股东权益之影响:不适用 11.原主办承销商评估意见摘要:不适用 12.其他应叙明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