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董事会通过日期(事实发生日):115/05/08 2. 旧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3. 旧任签证会计师姓名1:萧佩如 4. 旧任签证会计师姓名2:于纪隆 5. 新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6. 新任签证会计师姓名1:萧佩如 7. 新任签证会计师姓名2:周宝莲 8. 变更会计师之原因: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组织调整 9. 说明系由公司主动终止委任或不再继续委任或前任会计师主动终止委任或不再继续接受委任:不适用 10. 公司通知或接获通知终止之日期:115/03/18 11. 最近二年度已申报或即将编制之财务报告是否曾经会计师调整或提出内部控制重大改进事项之建议:无 12. 公司对上开调整或建议事项有无不同意见(若有不同意见,请详细说明每一事项之性质、公司原处理方法与最后处理结果暨继任会计师对各该事项之书面意见):无 13. 公司正式委任继任会计师前,是否曾就上开前任会计师所做调整及建议事项之处理及其对财务报表可能签发之意见,咨询该会计师(若有,请输入询问事项及结果):不适用 14. 说明是否授权前任会计师对继任会计师所提合理之询问(包括上开所述不同意见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适用 15. 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7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自民国115年第一季起之财务报表签证变更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