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会决议日:115/05/25。2.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董事姓名及职称:周万顺、李忠义、林武俊、叶垂景、周孟贤及独立董事。3.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项目:与本公司营业范围相同或类似之公司。4.许可从事竞业行为之期间:任职本公司董事职务之期间内。5.决议情形:经本公司2026年股东常会表决通过。6.大陆地区事业:周万顺、李忠义、周孟贤担任一造科技(深圳)等公司董事。7.对本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程度:上述公司为本公司100%持有之孙公司,采权益法认列投资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