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黄国芳嘉义市23日电,国民党嘉义市党部书记长张嘉铭等11人,被控伪造立委王美惠罢免案提议书被起诉;张嘉铭等11人,昨天遭嘉院判处10月至1年10月徒刑,均缓刑。全案可上诉。嘉义地方法院表示,张嘉铭涉及个资法罪嫌,判处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5年,须向公库支付新台币70万元。嘉院指出,另外,遭起诉的国民党嘉义市党部副主委李中元,以及总干事、东区主任、会计兼总务、党部司机及退休干部等10人,分别被判处10月至1年4月不等徒刑,均缓刑3年或4年,须各别向公库支付20万至40万元不等金额。根据嘉义地检署起诉书,张嘉铭等人为反制其他公民团体所推动罢免国民党立委行动,于去年1月间,刻印陈姓领衔人私章,再登录国民党组织管理系统数据库,下载选举区内国民党党员名册。张嘉铭于同年月24日召集干部开会,连同陈姓领衔人私章及党员数据、空白提议人名册交予与会成员,分工擅自填写于罢免案提议人名册内,并在提议人名册的「签名或盖章」字段伪造党员签名方式,伪造出民进党立委王美惠罢免案提议书。嘉检表示,后续再交由不知情陈姓领衔人于去年2月13日,将2505份罢免案提议书递交中央选举委员会,因而达到送交嘉义市立委罢免案提议人名册2159份以上门槛。嘉检说明,因参与罢免案提议书名单中有已过世者个人数据遭冒用,家属由律师陪同至嘉检提告,遭冒用身分民众也先后委任律师提告后,检调于去年12月间前往国民党嘉义市党部及张嘉铭等处所搜索,并传唤张嘉铭等人到案。检调经调查比对约2505份提议书笔迹后,发现其中约1900多份与张嘉铭、李中元等人笔迹相符,全案于今年1月间侦结,依法起诉张嘉铭等1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