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 曾以宁 台北19日电)高雄凃姓员警非法拍摄报案女性身体隐私,有6名报案女性案件已起诉,但另有1名女子被拍案,因罪证不足不起诉。受害女子今天说,案件虽不起诉,但是警方官官相护,未第一时间扣留手机助其灭证的结果,已通过律师声请再议。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昨天说,已断然淘汰凃男,支持被害人声请再议权利。市警局今天对媒体表示,针对本次警风纪案将深刻检讨,指派专人持续关怀被害人,提供一切必要保护与协助,并从严追究相关主官(管)人员考监责任。 时代力量党主席王婉谕今天陪同Y女(化名)出面说明案情。Y女表示,事发当天自己与友人发生冲突,由饭店协助报警,凃姓员警进入房间,以「避免影响其他房客为由」锁上房门,却并未询问事发过程,仅询问是否受伤。 Y女表示,当时自己2度回应确定没有受伤,凃姓员警仍以公务侦查为由,要求脱下外套检查四肢。自己当下虽感疑惑,但因相信警员是来帮助自己的,因此依要求脱掉外套,仅穿着贴身背心与小短裤。 Y女在叙述过程中一度哽咽,表示凃姓员警当时要求她举高双手,呈现躺卧、趴卧、站在墙角等姿势;凃姓员警持方形不明仪器进行拍摄,且针对上身、大腿、臀部、鼠蹊部等部位拍摄时间皆不短。Y女并称,凃姓员警在案件笔录中编写Y女情绪不稳及与友人交往过程等案情。 Y女质疑,在自己申诉、提告、做笔录的时候,警方为何没有在第一时间扣留凃姓员警的3C设备,让凃姓员警有机会删除影像,事后警方才称照片已无法复原,但此说法在网络上已遭到网友反驳「不可能无法复原」,因此认为检调做法「就是在官官相护」。 王婉谕指出,在Y女揭露事件与备案后,陆续发现前面至少有6名被害人。认为高雄市政府、社会局处与检调,都应该完整说明此事件,警方也不应再以消极态度面对造成Y小姐二次伤害,并清楚说明对凃姓员警的处置、未来协助与防范方式。 王婉谕说,Y女已通过律师协助声请再议。希望通过Y小姐接露自身经验,让更多被害人知道,「错的并不是你们,错的绝对是这些行为人」,并盼社会大众给予更多尊重与空间。(编辑:杨兰轩)115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