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阜县高山市将从令和8年度(2026财年)起实施一项措施,活化长期空置的市营住宅部分单位,允许用户不论是否符合一般入住条件皆可申请。 ## 用户资格 在该市营住宅所在地区,目前未拥有自有住宅者中,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 - 希望移居至高山市者(包括试住) - 居住于此,以从事有助于地域振兴之活动者,例如解决人手不足问题 ## 使用期间 原则上一年以内(可延长) ## 使用流程 1. 咨询高山市建筑住宅课住宅政策系(电话:0577-35-3176) 2. 参观符合条件之住宅单位(协调日期后进行) 3. 向市府提交使用申请书 4. 市府审查及住宅单位修缮(约需2个月) 5. 市府发出使用许可通知,并交付钥匙 6. 开始使用 ## 令和8年度目标住宅单位及使用费 | 地区 | 住宅区名称 | 建设年度 | 间隔 | 目标单位 | 每月使用费 | |---|---|---|---|---|---| | 清见 | 大原团地 | H3 | 独栋平房3DK | 2 | (信息不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