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04/23 2.股东会召开日期:115/06/26 3.股东会召开地点:台中市大肚区沙田路一段453号(本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4.股东会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频辅助股东会/视频股东会):实体股东会 5.召集事由一:报告事项 (1):一一四年度营业报告书 (2):一一四年度审计委员会查核报告书 (3):一一四年度员工酬劳及董事酬劳分配情形报告 (4):一一四年度现金股利分派情形报告 (5):本公司背书保证办理情形报告 6.召集事由二:承认事项 (1):一一四年度营业报告书及个体财务报表暨合并财务报表案 (2):一一四年度盈余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选举事项 (1):补选本公司独立董事一席案。(本次添加) 8.临时动议: 9.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04/28 10.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06/26 11.其他应叙明事项:受理股东提案之作业流程: 依公司法第172条之1规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东, 得以书面向公司提出股东常会议案,但以一项并以三百字为限。 本公司拟订于115年4月20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止受理 股东就本次股东常会之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东务请于115年4月30日17时前送达 并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利董事会审查及回复审查结果。 请于信封封面上加注『股东会提案函件』字样, 以挂号函件寄送。受理处所:台中市大肚区沙田路一段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