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事故相關「特定地區中小企業特別資金」處理期間延長1年 ~融資申請受理至令和9年3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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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摘要(NQ 加工版)
獨立行政法人中小企業基盤整備機構與福島縣合作,將因應核電廠事故的「特定地區中小企業特別資金」處理期間延長1年,融資申請將受理至令和9年3月底。此制度旨在為受核電廠事故影響地區的中小企業提供長期、無息的營運資金,以協助其事業持續與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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