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体育クラスの監督と教育正常化を巡りスポーツ庁と教育部の権限が不明確と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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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調查發現,教育部與運動部(體育署)對體育班的督導權責不清,相互推諉,導致學生學力低落、訓練時數違規等問題未獲解決。報告要求教育部正視學力落差,並檢討相關機制。
AI 分析
よくある質問
- Q: 監察院就體育班問題點出哪兩個政府部門權責不明?
- A: 監察院指出,運動部(體育署)與教育部對於體育班的整體督導、訓練時數及教學正常化等關鍵議題,部分權責分工不明確,雙方都認為屬於對方權責。
- Q: 體育班學生的學力表現如何?
- A: 學力有嚴重落差。根據教育部111至113學年度國中會考數據,體育班學生在英語及數學兩科「待加強C」的比率超過五成。113學年度棒球專長學生「5C」(五科皆未達基礎)比率更高達35.85%,遠高於全體考生的6.62%。
- Q: 監察院對教育部有何批評?
- A: 監察院認為教育部未正視體育班學生的學力落差問題,也未積極掌握補救教學的實況與困境,顯未善盡管考督導的義務。
- Q: 體育班學生的課業輔導面臨什麼困難?
- A: 實務上,課業輔導多只能在午休或下課短暫進行。此外,政府補助經費撥付與核銷的延宕,導致課輔師資難尋或無法常態化聘任。
- Q: 本次調查是由哪幾位監察委員提出的?
- A: 調查報告由監察委員賴鼎銘、浦忠成、葉大華共同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