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 陳俊華 台北3日電)立法院會今天進行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案記名投票,藍白對3位被提名人都投下不同意票。立法院長韓國瑜表示,投票表決結果,沈淑妃、蔡維哲、黃謀信均未獲超過全體立委1/2同意票,依法不得同意為中選會委員。 行政院4月21日補提名前行政院參事沈淑妃、律師蔡維哲、法務部政務次長黃謀信3位中選會委員名單,送立法院審查。立法院會今天下午1時起進行記名投票表決,並從2時起開票。 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表示,立法院行使中選會人事同意權投票表決發票報告書,領票委員111人、未領票委員2人。據瞭解,未領票的是韓國瑜及民進黨立委林宜瑾。 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9條規定,立法院依法律規定行使人事同意權時,不經討論,交付相關委員會審查,審查後提出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法委員1/2之同意為通過;也就是被提名人須至少獲57張同意票才能通過。 最後,韓國瑜在院會中表示,投票表決結果,沈淑妃同意票50張、不同意票60張、無效票1張;蔡維哲同意票50張、不同意票61張;黃謀信同意票50張、不同意票61張。沈淑妃未獲超過全體立委1/2同意票,依法不得同意為中選會委員並為副主委;蔡維哲、黃謀信均未獲超過全體立委1/2同意票,依法不得同意為中選會委員。 據開票結果,民進黨立委對3位被提名人都投下同意票,國民黨、民眾黨立委則都投不同意票,沈淑妃獲得1張無效票,是由國民黨立委盧縣一所投下。(編輯:林興盟)1150703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