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 陳婕翎 台北2日電)伊甸基金會的刻板印象與偏見調查顯示,「未經同意的肢體接觸」名列其中。專家指出,過馬路時突然被他人拉著走,雖然令人感到被冒犯,但這可能是視障者的日常。過度的保護行為,看似無意,卻可能無形中帶給身心障礙者刺痛。 伊甸基金會今日在身心障礙者服務計畫記者會上,公布「刻板印象暨偏見感受度」調查結果。該調查於今年6月中旬進行,透過網路問卷訪問約200名一般民眾,以身心障礙者常見的言語和情境為題,例如「好好的人真可惜」、「過馬路時突然被別人拉走」、「自己獨自搭公車,朋友卻說你好棒」等。 此次調查結果顯示,面對「未經同意的肢體接觸」或「帶有明顯憐憫、隱含缺陷是否定的標籤性言語」,民眾自覺被冒犯的程度接近滿分5分。然而,面對生活中「以偏概全」或「過度稱讚」的隱性言論,例如獨自搭公車被讚美等,卻僅有不到五分之一的民眾感到不適。 同時,伊甸基金會也針對300名第一線專業服務人員進行「日常障礙偏見體察」調查,票選出障礙者在日常或工作場域中最常遭遇的偏見。前5名分別為「無法自立」(80.6%的第一線人員勾選),其次為「令人同情」(68.9%)、「無法工作」(66.5%)、「待在家裡就好」(51%),以及「應該被治療」(49.0%)。 伊甸基金會執行長何天元表示,社會大眾對於日常生活中微小、隱性的偏見感受,例如身心障礙者獨自搭公車就被讚美等情境,普遍仍缺乏足夠的警覺與敏感度。這些選項背後所涉及的概念,是否定了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的可能性,否定了他們的尊嚴及多樣性,更是阻礙他們參與社會的權利。 何天元說,身心障礙者是社會的一份子,不需要刻意爭取,也應同樣擁有醫療、教育、居住、工作及參與社會等基本平權。然而,長久以來,身心障礙者在社會大眾眼中,常被定位為「悲情且充滿限制的弱勢者」,或是勵志樂觀的生命鬥士。 何天元認為,這些在文字、口語及符碼中無意識出現的偏見,往往造成無形傷害。他強調,每個人都是相同的個體,應以同理取代同情、用尊重代替包容,並秉持「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精神。如果自己覺得不舒服的對待,就不該加諸在他人身上,以提升整體障礙禮儀的意識。 伊甸基金會的「身心障礙者服務計畫」從今天起跑,力倡打造無障礙社會,期盼政府、社會和專業服務缺一不可。政府須與時俱進修法與改制,讓身心障礙者享有公平適用的權利。邀請社會大眾響應支持「身心障礙者服務計畫」,力挺他們主導生活。(編輯:李亨山)1150702 選擇與事實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贊助,都是守護新聞自由的力量 下載中央社「一手新聞」APP,即時掌握最新消息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